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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
来源:湖北日报 2008年6月5日 作者:李新水
【本文摘要】 按照中央对新农村建设提出的总体要求,广大农村干群不断积极实践,深化认识,加深理解,丰富内涵,总结出“富、美、安、乐” 按照中央对新农村建设提出的总体要求,广大农村干群不断积极实践,深化认识,加深理解,丰富内涵,总结出“富、美、安、乐”。这四个字,可以说是农民群众的朴实理解和高度概括,反映了他们的向往与追求,反映出他们所期待的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和落脚点。
一、“富”——民富、村富、共富
“富”要立足于农业本身,既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首要任务,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,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,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,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,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,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,又要发展县域经济吸纳农民就业。
富,首先是民富。农民不富,就建不了新农村。要谋富农民,鼓励创业,带农增收;高效农业,稳农增收;统筹兼顾,帮农增收。要维权农民,长期稳定农民土地承包权,让农民有稳定的生存依托和收入来源。要培训农民,提高农民科技素质,增强创业就业能力,掌握致富本领。要引导农民,因地制宜,宜农则农发,宜工则工兴,宜商则商活。
富,还要村富。新农村建设,村是基础。实践证明,集体经济实力雄厚,才能又好又快地建设新农村。洪湖的洪林村、汉川的福星村、天门的健康村、保康的尧治河村、嘉鱼的官桥八组等,之所以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示范,成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样板,都是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、实力不断增强所致。
富,必须共富。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,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需要。华西村的老书记吴仁宝曾说过:个人富了不算富,集体富了才算富;一村富了不算富,全国富了才算富。说明富要富得有“面积”、有“数量”、有“规模”。共富要继续鼓励先富,先富带后富。一方面,引导外出务工经商者带资金、带技术、带项目回乡创业;另一方面,鼓励富村帮穷村,带动周边农民发展致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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