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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农村里面的“空心村”不容忽视
作者:邓大龙
位于湘南的永兴县,是湖南省首批小康县之一,辖8个镇、17个乡,区域面积1795平方公里,352个行政村,人口63万,农村人口比重82%。近年来,永兴农村经济快速发展,农民收入大幅增加,建房再次成为农民投资的热点。但是,由于一些农民用地法制观念淡薄,乱圈宅基地现象时有发生,加上村庄规划滞后,致使一些村民建房无序,多达231个自然村存在“空心”问题,占自然村落总数的20%以上,闲置土地高达4037亩,严重阻碍了农村的可持续建设。 新农村里面的“空心村”不容忽视,应当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。
一 形成原因
认知有误促使农民自由支配宅基地。在现行体制下,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性质,使农村土地事实上具有无偿、无限期、无流动使用的特征,不少农民在对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认知上普遍存在着私有的观念,觉得“土地是我的,怎么建我说了算”。无论庭园菜地、自留地,还是承包田,想在哪儿建就在哪儿建;门楼、庭院、居室、屋面等没有标高控制依据,想盖多高就盖多高,爱怎么盖就怎么盖。用群众的话说,打地基不管高低,开门窗不论东西。农民建新房不拆旧房的比例高达40%,一边是土地闲置,一边是不少地方出现“无处建房”的现象。
公用设施缺乏促成农民外迁。由于不少道路没有硬化,很多岗地村庄道路“晴天一把刀,雨天一团糟”,不少村庄则是“晴天走路满身灰,雨天走路半身泥”。由于大部分村庄没有地下排水设施,雨水全靠地表自然排水,使得村内老房无法排涝,生活十分不便,只好搬到村外住。加上原有的农居大多破旧不堪,许多已超过了使用年限,结构上存在着安全隐患,有的已成了危房,而且旧房大多院落较小,比较拥挤,无法容下现代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,在原址翻建没有太大价值,重新整合又缺乏统一的组织领导。“挪窝”不“腾笼”造成农民多占地。由于经济发展、城镇化进程加快,许多农户居住转移,在城镇购建房或在外谋生,把原籍老房视作祖基,宁烂勿卖。而对因农民外迁后空出的房屋、宅基地,又无人继承或回收,造成了农民多占地。马田镇一个自然村5年前有381人,随着农民外出打工或移居市区、小城镇,如今实际只居住着78人。农民“挪窝”不“腾笼”,该村成了人去村空、名副其实的“空心村”。这种现象具有普遍性。
规划管理滞后造成农民盲目建设。应当说,在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决定出台之前相当长的时期里,有的同志,甚至是一些领导同志对农村建设的认识是不到位的,因而,抓村庄建设管理工作的思路不够明确,措施也不够有力。永兴县的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虽然在全省起步较早,但由于受规划编制人员素质的限制,部分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的科学性、可行性方面存在不少问题。由于村镇建设实行的是以镇为主、县为辅的管理体制,县级政府侧重于抓城镇建设,乡镇侧重于抓集镇建设,村庄建设实际上只有靠村民委员会来管。而绝大部分行政村,既无钱,又无技术人员,无力管理。有的农民说村庄建设是“县里无力管,镇里无法管,村里无人管”。
相关法规设计不够完善。现行法规对农民住宅占地只以户均为限,而不以人均为限,给农民多占地提供了较大空间;对农村宅基地的合理流转,缺少制度规定和政策指导;对农村宅基地的闲置、抛荒也无相关法律条文来限制;对于不支持、配合建设用地整理的农户也没有相应的处理、惩罚措施;对处罚多占、超占、乱占土地,如何制定有偿使用标准等尚缺乏可操作的法律依据。加之缺乏有效的市场调节机制,助长了多占地、占好地、早占地、超标建房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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