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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年风雨兼程,30年光辉历程。
30年沧桑巨变,30年感慨万千。
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农牧区流通体制改革,从乡镇企业和多种经营的兴起到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步伐的加快……30年岁月里,西藏“三农”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从1982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开始,西藏农牧业经济逐渐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洪流,加快了从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变的步伐。
产权:从“大锅饭”到“大包干”的根本变革
达孜县农民巴桑顿珠看着满仓的粮食,露出了灿烂的笑容:“日子好了,腰包鼓了,心情舒畅了,这都离不开改革开放的好政策!”巴桑顿珠这句话,代表了如今西藏农牧民群众的普遍心声。
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副主任林木说:“1982年,包产到户、包干到户形式的推行,以及试行推广联产责任制,使农牧民在发展生产上有了一定的自主权,促进了自留地、自留畜逐渐发展起来。到1982年6月,在人民公社体制下,西藏开始有部分生产队建立了双包到户、双包到组、专业承包、联产计酬、小段包工、定额计酬、‘五统一’下的分户经营、借畜还畜等多种形式的农牧业生产责任制。”
1984年中央召开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,西藏坚持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,大胆深化改革,突破“一大二公”、高度集权的人民公社体制,实行了“土地归户使用、自主经营、长期不变”和“牲畜归户、私有私养、自主经营、长期不变”政策,确立了以家庭自主经营为基础、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,使农牧民家庭获得了生产自主权、经营决策权、产品销售权和收入支配权,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。2005年,自治区又一次对全区冬春草场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,确立了“草场公有承包到户、自主经营、长期不变”政策,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对草场“管、护、用、建”的积极性。
同时,自治区确定了“放、免、减、保”四字方针的休养生息、治穷致富的特殊政策,放:即放宽政策。从1980年起,自治区、地(市)、县不再下达指令性的生产计划和种植计划,由队、组、户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、群众生活和社会需要,安排自己的作物种植计划,农牧区社员的自留地、自留畜和家庭副业由自己经营,产品由自己支配,他人不得干涉;免:即免征农牧业税收,取消一切形式的派购;减:即废除包括用工在内的一切形式的摊派,减轻农牧民群众负担;保:即保证口粮、油菜籽、酥油、毛类、皮张的必要供应。
产权从“大锅饭”到“大包干”的根本性变革,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,促使全区种植业到1984年连续夺得丰收,畜牧业生产得到较快发展。粮食总产稳定在50万吨左右。油菜、肉类、奶类总产量和农牧业总产值分别达1.3万吨、6.21万吨、12.76万吨和6.38亿元,分别比1978年增长64%、32%、37%和27%。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446元,比1978年增长1.55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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